2019年2月10日 星期日

校外教學在臺灣


校外教學在臺灣      / 許彩梁

註腳:這一篇文章原載於《生態台灣》第41期(2013/10/1),筆者認為是了解台灣四百年來「校外教學」與「教育」之間關聯與演進的總說,很適合作為之後諸篇文章的引言,因此收錄在此書中。

一、前言
一般人對「校外教學」一詞並不陌生,即使校外教學、「戶外教育」、「戶外教學」、「環境教育」、「鄉土教育」等名詞,在學術上的探討有諸多不同的定義與意涵,但多半是以「戶外」為教學場所,並具有「教學型態」的教育形式稱之。
回顧臺灣四百年來的教育發展,清代以前教育的主要目標在考試、求仕途,教育內容則侷限在四書五經等經典的背誦,直到劉銘傳引進西式教育,才有校外教學的發跡;日治時期的臺灣教育「實學主義」盛行,遠足、旅遊等活動逐漸興起;國府治台之後,仍有「實學主義」的教育理念之論述,鼓勵教師進行校外教學,更於鄉土教學活動科設置後,鄉土性的校外教學活動興盛一時。
現今,具有實質意涵的校外教學逐漸式微,取而代之的是遊樂式的旅遊活動,教師在活動中擔任的教學角色消失,其關鍵因素是外在的環境限制,抑或隱性的內在思維或文化之影響,尚未釐清,本文僅做臺灣四百年教育發展歷程中,有關校外教學元素的歷史回顧與探討。

二、臺灣教育歷程與校外教學
-1 荷蘭、明鄭與清代(1890年以前)
  要知道荷蘭人佔據臺灣年代的教育有無「校外教學」這一部分,就像緣木求魚一般,可能性極低,且能考證的資料相當有限。基本上,荷蘭人在臺灣染上熱病的情形頗為流行,他們不認為在臺灣是長久之計,只把這裡當作東進的基地。實施的教育(微乎其微)則是將「宗教」置入的方式進行。此時期的教育是透過傳教的方式,學習語言進行政治教化的工作。
鄭成功復台初期,注重開墾,無暇興文教,不到一年旋即病逝,鄭經繼位。到了1665年,開墾、煮鹽諸事底定之後,鄭經採納陳永華的建議,建聖廟,興學校,成立了「全臺首學」。陳永華設立學校的想法,基本上是招賢養士,準備反清復明。這時期有官設學校的形式,但似乎沒有校外教學的實施。
清代教學內容仍以孔孟的儒道為依歸,而學習的最終目的在當官進「仕」。從台南市孔子廟明倫堂中,臺灣府儒學刊立「臥碑」的內文,就可以看出清代教育的目標與方針:

「朝廷建立學校,選取員生,免其丁糧,厚以廩膳;設學院、學道,學官以教之;各衙門以禮相待。全要養成賢才,以供朝廷之用。諸生皆當上報國恩,下立人品」(1)

    在科舉的教育制度下的教學內涵,著墨在古籍、聖賢書的精熟閱讀與寫作,校外教學的實施則是無稽之談。

-2 校外教學的肇始(1890年)
    1885臺灣建省以後,劉銘傳擔任首任巡府,他有感於西方科技的重要,在教育方面,旋即把臺灣的帶入新的紀元,大力推展西方的科學技術教育。可以說,臺灣這個彈丸之地,是中國早期實施西方教育的先鋒省份。
他創設多種新類型的學校,例如:1887年創設西學堂,課程有外語、地理、歷史、測繪、算學、理化和漢文等科;1890年開設電報學堂,以養成司報生和製器手為目的;1890年開設番學堂,目的是教化番人,內容教授漢文、數學、官語、臺語等科,每三日由教師引導外遊一次,俾多與漢人接觸(註2。「但當時一班守舊的人士,對劉銘傳的新政,不僅不加以協助讚賞,反而譏評交加,中樞對他亦多所刁難,逼得他不得不毅然掛冠而去,1890年十月銘傳稱病請辭」。後繼者將這些新式學校撤除,甚至藉口「臺灣土地鬆浮」,把臺灣鐵路也停築了。清代臺灣的西化教育很可惜只維持了短短的幾年。
劉銘傳開設的番學堂之外遊活動,成了臺灣第一個在課程中固定實施「校外教學」的學校,當時的校外教學的目的是在老師的引導下,讓番人(通常是頭目或頭目的家族才有機會參加此學堂)與漢人之間有彼此交流、語言溝通練習,並認識異文化的機會,學成後將此經驗帶回部落,達成民族之間融合的目的。

-3 日治時期的教育
日本統治臺灣之後,對臺灣教育最大的貢獻,一是引進西方新式教育,一是教育的普及。筆者為了瞭解校外教學在日治時期推展情形,查閱了當時理科的相關教學規定。在明治40226日修訂(1907年),公學校規則第十九條之二提及:「……於教授理科時,應盡量基於實地觀察或以標本、模型、畫圖等示之,又應進行實驗使其明瞭體會」(註4日治時期針對理科的教學方法,特別強調實際的操作、實驗,和實地觀察的重要性。
此外,日本在臺灣引進新式的教育中,體操科是學生和家長普遍排斥的科目,甚至常以不上學的方式排斥體操科教學,這現象在1902年公學校校長會議中曾被拿出來討論,認為「為了提高臺灣學生興趣以鼓勵向學,應該在體操科之外的時間進行體育活動,如:(一)假日實施戶外運動及遠足(或探訪名所古蹟);(二)平日課外時間裡,在學校旁從事散步及快活的遊戲以振奮學生的身心;(三)快活的遊戲:包括跳繩、草地網球、拔河、奪旗、源本競走、毬投、西洋鬼子競走、單槓等」(註5)或者說,早期臺灣的遠足、登山等戶外運動的鼓勵,很大的成分是體能活動的一部分。
更有甚者,登山、登頂的相關儀式,讓日治時期臺灣的戶外教育某個程度上具有統治意識的成分。例如:「學生登大屯山的途中,向臺灣神社遙拜;或是在山頂三呼「萬歲」;齊唱日本國歌「君之代」歌曲;唱軍歌;或是高唱桃太郎之歌;往太陽的方向默禱;拍照紀念等方式。這些儀式性的意涵,是學校透過登山活動企圖將國家意識灌輸給臺灣的學生,同時,也宣示日本國家意識的場域同樣拉到低山地區。」(註6
無論校外教學的背後是理科教學、體育健身或具有統治意識的成份,日治時期是臺灣校外教學普及化的開端,也是臺灣教育在質與量方面都產生重大變革的關鍵時期。

-4 解嚴前的臺灣教育(1945-1987
從國民政府治台之後到解嚴這段38年的漫長期間,臺灣的教育可以說是一段漫長抗拒「本土化」的階段。
而這時期學生的「校外教學」活動,在諸多口訪者的口中都以「遠足」一詞來說明,而且遠足的形式多以步行、參觀的方式行之,無「教學」的活動設計。臺灣的「遠足」形式應該是從日治時期實施的西式教育中,留下來持續發展的。
或許對現代的學生而言,徒步方式的「遠足」一點兒也引不起他們的興趣或刺激不了他們的感官,甚至是一件累人的事。但是,對當時物資缺乏的年代,遠足可是絕大部分人期待到睡不著覺的日子。民29年次的林森明先生小時居住在臺中火車站附近,他回憶國小的遠足活動說:

當時的遠足純粹是出去玩賞罷了,那時沒有特別的教學活動,大約一個學期一次。對小朋友而言當然是很痛快ㄟ!例如:明天遠足要做火車去彰化,以前的時代不好賺吃,小朋友遠足快樂的地方在:大人會準備餅乾糖果、午餐也會準備比平常好的東西,再來整世人沒去過那個地方,火車也沒坐過。那時,單單看火車在走就很高興了,更別說遠足要去做火車了。痛快得要命啦!

臺灣在貧窮的年代,學生每學期還是有一次快樂的遠足或旅遊的時光,這種教育活動,似乎沒有受到戒嚴的限制或政治的牽絆。
臺灣的教育轉變最大的是民國57年開始實施的國民義務教育,這個階段也是全世界的科學熱潮與臺灣推展科學教育蓬勃發展階段,為了推展自然科學,實地觀察自然的校外教學方法也被大力鼓吹。民國59年,臺灣省政府在頒佈國民小學教育革新要項中,要求各校加強科學教育令(59318府教四字第25964號)中提到的十一項作法中,其中有兩項與校外教學有相關(註7)。

第三項:各校自然科學應採動態直觀教學,指導學生從觀察、實驗、研究、調查、參觀等活動中獲得科學的知能
第四項:各校自然教學應充分利用社會資源,打破教師及教室的限制,以擴大科學教育之學習環境

其中第三項的「動態直觀教學」以及第四項的「擴大科學教育之學習環境」挑明了「校外教學」了必要性與正當性。這是臺灣教育少見由公部門宣示教育應「打破」教室的限制,擴大學生的學習環境。這與日治時期的《公學校規則》中明列的「於教授理科時,應盡量基於實地觀察」的語氣比較起來,相對的「強烈」許多。
換句話說,野外、戶外或校外的教學,雖然在國民政府初期的教育中嗅不出有特別的鼓勵政策,僅延續日治時期的「遠足」等戶外活動的形式。但,在民國57年國民義務教育實施之後,同時「科學」教育大力提倡之下,校外教學其實是被鼓勵,並列入「課程標準」的「教學方法」之一。或說,這是教學者進行校外教學的法源依據。
如果檢視各年代制定或修正的課程標準,不同的學習階段、科目中,或多或少都會把「校外教學」的精神,列入教學方法當中。

-5 解嚴之後的臺灣教育(1987年以後)
    戒嚴時期之後,是臺灣本土化、「鄉土教育」的發展期,政治氛圍的改變帶動教育實質內涵的變化。當時開始參加公部門、民間協會相關活動,並於民國8687年擔任臺灣省國民教育巡迴輔導團社會科輔導員,且以推展鄉土教育為主要任務的黃豊昌老師,回顧當時鄉土教育推動的情形,他認為政策的推動與資源的投入,是推展鄉土教育或校外教學的主要的動力來源。他說:

那時候在編輯鄉土教材,推展鄉土教育。所以從教育部到縣市、到學校,整個政策貫徹下來是支持的,但,老師還是可以選擇不出去,後來鄉土教材沒有了,剩下少部分老師還會帶學生出去,其他的人沒有了動力,就不會帶學生出去。除非說,他有興趣又敢擔當,當加上家長協助等,他或許還會繼續做。但是孩子多的時候,看頭沒看到尾(台語)。也就是,有專業的人才有可能繼續,否則的話都打退堂鼓了。

可惜的是,民國90年開始逐年實施的九年一貫課程當中「鄉土教學活動」被「融入」到各科的內容當中,不再獨立成一個課程。加上民國87年政府採購法實施之後,學校的校外教學都要經過公開採購的程序,因而「校外教學」逐漸淪為旅行社的標案,旅行社在自己的「專業」與利潤考量之下,當然將活動帶向大眾路線的遊樂區,於是有校外之名而無教學之實。

    《環境教育法》在民國10065日開始實施之後,透過校外教學進行環境教育的正當性又增加了不少,且各部會、個場域之間也逐漸整合,提供以往校外教學時,未曾有過的優渥條件和環境。更何況,臺灣的教育正要踏入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」的里程碑,校外教學的精緻化,更是受到重視的一環。行政院黃光男政務委員在「全國校外教學研討會」開幕式時說了一段自己的故事(註8),筆者認為很適合作為此段落的結尾,他說:

如果沒有校外教學那麼就會「五榖不分、四體不勤」……因為什麼教學方法、建構法等等,學了半天不知道稗子是什麼;第二個例子是在三峽,三峽有豬公比賽,之前,我從高雄剛剛搬過來這裡,有個老師帶著孩子去參觀豬公,幾個孩子說,奇怪,這牛怎麼趴在那裡不動?我說哪裡有牛?孩子說,那不是牛嗎?喔,原來是豬公。他認為比較大隻的就是牛。……校外教學除了接近土地、接近空氣、接近自然,可以提早讓孩子認識士農工商,不只是被保護也要懂得保護別人,第一個要保護的是環境。

三、結語
對筆者而言,教學場域並沒有校內、校外之分,教育內容,有些適合課室內學習,有些在現場學習的效果比較好,因此,帶領孩子走出教室、走入社區,或上山或下海,都是很自然的教與學的一部分,也是環境教育最好的實施場域。
    即便諸多文章在論述辦理校外教學的困境,多以「安全問題」、「個人專業能力」、「行政支援」或「經費不足」等作為教師不願實施校外教學的原因,這些外在的因素或許很難突破,很難改變。但筆者認為,既然有教育意義的校外教學,在課程標準(或課程綱要)中是可實施的教學法之一,為什麼沒有被教師列入教學專業方式的「選項」之一?這當中一定有其潛在,且左右決定的因素存在。也就是說,教師決定是否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的背後,除了上述「顯性」的外在困境外,應該還有更大的「隱性」力量,這股最普遍存在的力量,無人察覺,一般人卻習以為常,且在整個台灣教育的發展過程中,早已內化成為普遍的價值觀與文化。
如果這些核心問題未能被挖掘、探討,即便各部會願意提供人力、物力等支援系統、即便環境教育法大力提供校外教學之誘因、即便十二年國教將戶外教育列入重要議題、即便法令政策、師資培育、場域資源等都已整合。校外教學或校外的環境教育,將淪為虛無的紙上談兵。


參考文獻
1:莊金德(1973)。清代臺灣史料彙編(第一冊)。臺灣省文獻委員會,p.1
2:汪知亭(1959)。臺灣教育史。臺北市:臺灣書店,p.20
3:同上。
4:許錫慶譯注(2010)。臺灣教育沿革志(中譯本)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,p.125
5:轉引自林玫君(2006)。健康、實學與教化日治時期臺灣公學校登山活動的論述分析。台中技術學院人文社會學報(第五期),p.72
6:林玫君(2006)。健康、實學與教化日治時期臺灣公學校登山活動的論述分析。台中技術學院人文社會學報(第五期),p.85
7:省政府教育廳編(1991)。臺灣教育發展史料彙編科學教育篇。省政府教育廳,p.73
8:黃光男致詞(逐字稿),2012.12.23,三峽國教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