給關心本校戶外教育的所有朋友們的信 / 許彩梁 105.06.30
回顧:印象中,這一篇文章最後並沒有「發送」出去,它就這樣子默默的在我的電腦裡躺了好幾年。但,曾經想過的事情,還是跟大家分享,因為生命中每個時刻的想法或許不一樣,但真正的心不太會改變,到現在我還是認為,戶外教育不是經費的問題,關鍵是所有面向都必須緣份具足,特別是「人」與「文化」。
我想妳們說要成立的應該是協會(社團法人)而不是基金會,這一點,其實我並不是很贊同,但,凡事不能空口清談,要就去做做看,因為做了才知道可能面臨的問題。
不贊同的原因是因為原本就有一個系統在那邊(指的是家長會經費申請流程),而且很好用,現在覺得難用可能是因為核章卡卡的問題,但是只要符合程序的東西,沒有人可以拒絕蓋章的。家長會的經費運用,當初政府要學校也要核章的用意並非限制,而是審核,審核經費有沒有照程序請款、使用而已。走流程這條路我不認為很難(還比另創系統單純),但大家談論這些東西時,總覺得好像有點複雜。
我並不認為「戶外基金」一定是必要的,因為有錢玩有錢的玩法,沒錢玩沒錢的玩法,不見得一定要創造一筆錢來用。真的,我聽你們提到基金會的構想,我直覺上只是因應「人」的限制,想要避開那部分的限制,但,這是一種錯誤的觀念,家長會和學校是協力同行,是手牽手不是兩手相互拉扯,人的限制通常是自我內在的限制,而非真實的羈絆。
弄清楚家長會組織的權利義務,以及健全家長會內部的機制,我想是領導者要做的事情喔!這會比弄懂基金會或協會的創辦還簡單。任何人,即使未來卸下家長會的工作,也可以用其他的方式協助學校教育的推展。
另外思考的面向是,凡事都是一個「緣」字,緣的促成不僅是「經費」還有更多的天時、地利與人和,誰也說不準緣起緣滅的時機。每個人的處事模式不盡相同,只能在自己的位置或本分上做好那件事,正如我現在沒有擔任行政職,就不必介入這一個系統(家長會)去協助經費的支用或募款(雖然,上次還是寫了一份家長會戶外基金募款的稿件給會長,那是聽到大家想要籌募一筆基金來推展戶外教育的緣故),我只要在有限的資源內,規劃做好這些教育事項的推動即可。
真的喔!以我的觀點(省錢或找錢),不必如此大費周章,因為,我實在擔心容易衍生新的爭議,那麼我們的精力就無法發揮在正事了;想學習戶外的東西,真的不需要這些經費的。就像今年要辦綠島,已經有5萬元的基本經費,要賺錢是因為要孩子為自己的想要盡體力和心力,不是缺錢;蘭嶼也爭取到萬海基金會的5萬元贊助,也會要孩子往那方向努力;冰雪奇緣(今年要去宜蘭、北海岸)也有平等國小的經費支援;玉山行的費用,我想也會自己跑出來…;還有幾場的兩天一夜行程,都是用最簡易的方式辦理。很多人是有了經費,才思考要做什麼;我則思考要做什麼,等待機緣的出現,不然就自創機會。
我想起在東汴第一年,有一個自學團體(整團20人左右)曾經想來東汴社區駐點,學習一個月,我問他們要住哪裡?他們說:如果學校的教室可以借住就住教室,不然就在附近找最便宜的住宿,他們的回答打破我對他們「貴族化」的刻板印象,真的,教育或學習只需要基本的需要就可以的啦!
大家的心意我想都是為了教育,真的很感激東汴這場域有這種氛圍和善念。